2009.07.08(三)

早上遇著紅十字會賣旗,一如以往買了一支。 個人認為賣旗活動不太環保,買了的旗要不是掉進垃圾箱,就是不知不覺間掉在路上,或者連衫一起放進洗衣機,換來媽媽的責備。可是付了錢後又不好意思不要旗。 可是如果人家拿著籌款箱,願意捐款的人又真的會少得多,真弔詭。 所以我決定,從今開始將所有買來的旗都儲起來,貼在公司的筆記本內。 從此又多浪費了一本筆記本。

器官捐贈

好耐好耐之前,小弟就打算登記在死後捐贈器官,記得以前要填張器官捐贈卡隨身攜帶,等到俾車撞死的那天才有機會作器官捐贈。不過小弟一直都不知道那些卡可以在哪兒索取,故十年來一直留意著身邊有沒有相關的宣傳、攤位等,但十年來都沒有任何發現。直到今個星期一得知有個政府網頁專門處理捐贈器官事宜,而且設有中央登記名冊,二話不說就去了登記(其實那時候已經是星期二)。晚上從報章得知該名冊只是推出了三天,推算出該名冊正正就是在星期一,即小弟發現登記冊的那一天。三天內旋即有三千人登記。你說香港人幾咁熱心?與其說香港人熱心,倒不如說衛生署宣傳不力,不知這三千人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樣一等就等了十年?不知又有多少人等唔切就被車撞死了?唔該審計處幫我查查佢啦無辦法啦,與其等政府做事,倒不如自行義務在這裏宣傳一下。網址是http://www.organdonation.gov.hk/內容我從未想過的創意問題及答案。登記手續非常簡單,填上少許個人資料後等電話。不過我仲未收到電話law。為何希望死後作器官捐贈?其實自私d諗,你想死左之後直接燒左自己身體,還是借殼繼續生存下去?可惜現時捐得既器官很少,唯有捐住d眼角膜ar,骨ar,皮膚ar,腎 臟ar,肝 臟ar,心 臟ar,肺ar先啦。